背景介紹:2016年11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推動價格改革后,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年年初,宣布放開24項商品和服務價格,價格改革朝著市場化的方向又邁出重要一步。
《意見》摘錄:放開煙葉收購價格和部分鐵路運價,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務收費定價權;全面實行?;?、促節約的居民用水、用氣階梯價格制度;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,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;總結新疆棉花、東北和內蒙古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經驗,改進補貼辦法,降低操作成本等。
發展改革委經濟研究所所長宋立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,在未來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中,會有一個“放兩端、抓中間”的趨勢。在水電油氣等資源品領域,自然壟斷環節與競爭性環節交織在一起,政府不能直接放開價格,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關鍵是推進價格監管現代化,研究更加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,建立更加科學、規范、透明的規則體系。